在书舍 > 科幻小说 > 火爆枪神 > 第二十三章 D系大狙
  常乐那边略微停顿,片刻之后,他才开口说道:“你做的很对,那的确很有可能是个陷阱。现在,你就近寻找一个低矮一些的小山包,躲在山脚下就行。其他的,等我来了再说。”

  李尧闻言微微一愣,随即有些皱眉迟疑:“那我岂不是无法观察他的位置?”

  “你们在哪里潜伏了三个多小时了,对方都没有走,说明他对疾风虎势在必得。在没有找到你,或者射杀你之前,他是不会轻易离开的……你要相信一个专业狙击手的耐心。而且,你没必要观察……他也不敢在没发现你位置之前去处理疾风虎的尸体。”

  常乐的声音却很淡定和从容,彰显出一种自信。

  “从你的话中就可以听出,对方是一个很厉害的狙击手。枪法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对狙击战,也有着相当不俗的理解……王城我也知道,虽然自大了一些,不过在狙击方面,也算是比较不错的。”

  “而在李涛被杀,王城转换了射击阵地之间,并没有过去太久,而且转移过程对方不可能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依然在极短的时间里,就找到王城的准确位置,并且进一步狙杀……这就说明对方在狙击战的战术选择上,几乎对王城是有压倒性的优势。”

  “面对这样的敌人,你要是寻找一个利于观察的高地,反而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被他锁定,所以,反其道而行之,反而是更好的办法。”

  “他不知道你有援军,以为只有你一人而已。所以,你只要藏的住,他就一定守的起……呵呵。”

  “有点意思。好了,你安心等待就是。我加快点速度,大概一个小时就能到。”

  常乐说完,又讲了两句之后,挂断了通话。

  李尧则是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常乐的语气中的轻松和从容,让他心中那股无形的压力缓解了许多。

  果然,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才行。

  王城那种半调子,实在不靠谱……

  嗯,既然常乐已经这么说了,李尧决定听从他的意见,先寻找一个低矮的山包山脚躲一下。

  等到常乐来了……

  以对方王牌狙击手的实力,拿下对方,想必不成问题。

  到时候,让他打断对方的手脚就行了。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个什么三头六臂的人物!

  李尧阴郁的眼神浮现出一丝残酷,再不多想,跑了出去……

  ……

  ……

  李尧这边的心路历程,方牧自然是不知道的。他还在争分夺秒。

  终于,前后只用了十多分钟的时间之后,方牧已经冲上了山顶,来到了第二个狙击手尸体的旁边。

  尸体被烧的惨不忍睹,大半个脑瓜都缺失,大量鲜血和脑浆迸流出来,因为已经过去三个多小时,所以那脑浆和鲜血都已经干涸,看上去黏糊而恶心。

  远看还没什么,但近看,乍一眼,让方牧呼吸都微微顿了一下,脚步都停顿了一瞬。

  可随即,他轻吐一口气,眼神当中的波动逐渐归于平静。

  “你我本来无冤无仇,但你偏偏要杀我,我也只是被迫防御而已。只能怪你自己。”

  对方死不瞑目……或者说,眼皮之类的皮肤早已经被‘烈火’烧了个干净。浑浊的眼睛‘瞪’大,眼球几乎要从眼眶里掉出来,看上去非常恶心。

  方牧问问心神,却还是走过去,首先第一件事,就是将他手中的狙击枪,给取了过来!

  而一入手,方牧的眼睛就顿时一亮。

  “居然是D系的?!还是极为经典的D-785?”

  之前在瞄准镜中看的不是很清楚,而此刻一看到,方牧简直惊喜莫名!

  D-785的资料,都在方牧的脑中……作为以枪斗士为职业梦想的人,当然不可能对如此经典的狙击枪不清楚。

  D-785,联邦历785年,由联邦军方制作,用D系合金打造。全枪长116.84cm,重21千克,有效杀伤4000米,最大杀伤8000米。以威力大,射程远,精度高,稳定足而闻名!

  普通狙击枪,最高杀伤距离也不过一千五百米而已。最高射程也才两千多米。而这D-785的有效杀伤,就超过四千米!最大杀伤更是达到了八千米的可怕程度!

  要知道,这还只是普通子弹的射击距离。

  要是再配合上增加射击距离的枪斗术,搭配上官配的三十二倍数光学瞄准镜……

  其最远杀伤距离,甚至可以达到一万米到两万米以上!

  虽然还是赶不上C系枪械和基因枪械……但这可比方牧手中那二手的G-301可是要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了!

  和这D-785比较起来……他的G-301,简直就是一条烧火棍啊!

  也只有D-785这种射程超过了四千米的狙击枪,才能被称之为‘大狙’!

  事实上,有很长一段时间,方牧做梦都想拥有一把D-785。

  但D系枪械,太昂贵了。

  动辄上百万!

  价格简直让人望而却步。

  而方牧没记错的话,他上一次看,全新的D-785狙击步枪的价格……是3888888星币!

  三百八十八万!

  他没想到,如今居然得到了?

  方牧抚摸着D-785冰冷的枪身,看着这冷酷而流畅的线条……他一时间有些爱不释手。

  他当然不知道,这D-785,一般的青铜阶枪斗士,都是用不起的。这把枪,几乎倾尽了王城的家当才买来。

  他购买的原因,则是在于他即将进阶青铜阶。

  而他打算在进阶青铜之后,通过这把枪,当做敲门砖,混进一个白银团队……要知道,枪械越好,对于射击的威力也是有巨大提升的。比如说,如果刚才方牧用的是D-785,射杀那疾风虎,他只需要一发‘烈火’,就足够搞定!

  因为其贯穿力量更强,子弹会直接射穿对方的头颅……

  生物等阶达到白银之后,其骨骼肌肉更加恐怖。普通的G系和F系,除非动用‘破甲’,否则很难对白银生物造成致命伤。

  但如果是D系就不同了。其恐怖的穿透力,足够在没有‘破甲’的情况下,也对其造成足以致命的杀伤。

  所以,混白银团队,在没有‘破甲’的情况下,D系大狙,就是敲门砖。

  而悲催的是,王城购买这把大狙,前后才不到一个星期而已……

  如今,却便宜了方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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