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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图书馆里有尼采和她

如果不是这个主持人铁了心要搞她,那就一定是怪沐筝太幸运,节目好端端地做了几百期,偏偏到了她这里要转型。

不是,这说是转型,可跨度也太大了些,从一个深度访谈到八卦新闻的距离,也许就真的只差了一个沐筝。

哦不,怎么能把一旁喜闻乐见的陆怀安给忘记呢?

连主持人都说了:“这是我们节目第一次邀请一对夫妻来参加现场录制,总觉得不把恋爱过程告诉大家这期节目就不太完整……”

“那我们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图书馆里……”沐筝眼看着这个场面是非说不可,便只得抢先一步抢占先机。

还是那句话,总不能真的把她和陆怀安第一次在不夜城里疯狂的夜晚当众说出来,这简直是她沐筝人生中无法抹掉的黑历史。

虽然也多亏那一晚,她才有机会遇上陆怀安,从而将这一份露水情缘延续到婚姻殿堂,但这种画面描述出来终归不怎么体面,所以沐筝还是决定用以前编好给外公外婆却没能用上的那一套说辞,今天再讲一遍。

没想到依旧是被陆怀安给打断。

“那是七年前的一个夏天,我们还在上高中,我在学校的图书馆里第一次见到她……”

沐筝吃惊地扭过头去看他,这人怎么有即兴改词,这么喜欢临场发挥的么?上一回是实活实说,这一次竟要把电视剧里学生时代的爱情也套用在他们身上?

沐筝下意识地掐了一把陆怀安的大腿,暗示他不要把话编得太离谱,要不然她脑回路跟不上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

陆怀安却仍旧笑着把她的手按住,只和主持人说:“夫人害羞,这段往事就由我来说吧……”

行吧,害羞就害羞吧,总好过她接不上穿帮得强,想到这里,沐筝便敬业地尽最大努力把娇羞的模样都诠释在脸上。

“夫人,那我说了?”陆怀安问。

沐筝戏多地捶了一下陆怀安的胸口,扭捏着点头。

“那一年,我高二……”

……

那一年,我高二,是个只会奔跑流汗的体育生。

那年的夏天过于燥热,身为一个四肢发达的体育生却没有权利抱怨,每周日下午学校会给学生放半天的假期,我却要利用这个时间跟着校队打篮球训练。

图书馆离体育馆很近,也有饮料的自动贩卖机,最重要的一点是,这里的空调马力十足,足以让我这个八百年不曾踏进这个神圣殿堂的人物勇敢踏出了第一步。

我想,我至今还在想,我终归是要感谢校领导的,如果不是他们以鼓励学生读书为目的,在图书馆创造了这么好的环境条件,我是不会进来蹭空调的,如果我不进来蹭空调,我就永远不会遇见她——沐筝。

她和其他女生一样穿着相同的宽大校服,却又因为气质优越与所有女生不一样。

她安静地倚靠在窗台的一角翻看着一本厚厚的书,窗户缝儿里漏进来的风不时把窗帘吹动,遮住她的身影。

她的头发直直地散下来到了及腰的位置,即使是炎热的三伏天看去也是清清爽爽,她长得可真好看,无法用一个体育生言语词汇可以形容出的好看,无论是纤长浓密的眼睫,还是白西修长的指尖,都散发着一股神秘的气息,让我这样一个全部生活都可以用篮球填满的人,也在那一刹那就有了兴趣,迫切地想要一探究竟。

那时候,我足足在原地呆滞了几分钟之久,她在看书,我在看她,两不打扰。

后来有同班人推搡了我一把才让我缓过神来,我便也拉着他的衣领把那个女孩指给他看。

我说:“你看,那个女孩子好美。”

没想到这位兄弟却是用理所应当的鄙夷神情回复我:“她,你都不认识?”

我感到诧异地问:“你认识?”

“当然,”他探头过来,轻声把她的一切都告诉给我,“沐筝,她可是沐氏集团的嫡孙女,唯一的正牌继承人,不仅家世好,而且相貌,成绩都格外优越,可是我们学校里的女神级人物……”

“哦。”我回答。

为什么只回答一个“哦”字呢?是因为我觉得这一番话让我觉得很合理,她的身上的确有富家千金那种清冷出尘的气质,但现实又让我觉得遗憾。

我遗憾,原来我与她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没有大富大贵的家庭,父母更是先后早亡,从小我便与祖母相依为命,凭着出色的体育成绩勉勉强强地被市一中录取,祖母一天一天年纪大了,我却是除了打篮球什么也不会。

从前我从未自卑,直到遇上她,才发觉人与人之间的天壤之别。

那天我坐在离她不远处的座位上,盯着她盯了整整一个下午,亲眼看着她一页一页地翻阅,从一本书的中间部分读到了末尾。

合上书的那一秒,她满意地笑了,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圆圆的眼睛弯成一道缝,又是那种难以言说的美妙与美好。

她把那本读完的书又放回了书架上,我在她身后悄悄跟着,又把那本书抽了出来。

书的名字很多只有四个字——《尼采哲学》。

书的内容却是完全不如它的名字来得简练,用我最近刚学会的谚语来形容就是如同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我翻来了第一页,从此停留在第一页。

至今印象深刻的只有一句话:

那些不能杀死我们的,使我们更强大。

这本书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实在是太无聊了,导致后来我睡醒的时候图书馆里除了管理员大爷已经没有别人了,我匆忙着跑到班上才知道晚自习已经上到第二节了。

老师让我到教室外面罚站,我的脑子里却全都是下午时的场景,她的皮肤真白,比我这样风吹日晒的黝黑肤色不知道白了多少倍,她的领悟能力真强,能从头到尾把那样一本书读完,最后还能笑出来……

她的名字可真好听,我不自觉地出声念了一遍又一遍:沐筝,沐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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