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舍 > 都市小说 > 重生八零嫁给全军第一硬汉 > 第3320章 觉得不吐不快,那就别吐了
玫瑰也点头表示明白。
  于是高翔打电话报案去了,玫瑰守在女儿身边,海荣天坐在那里。
  看了看玫瑰,又看了看姜绾。
  好一会儿后他才说道:
  “亲家,我有些话不吐不快。”
  玫瑰这会儿不想搭理他,想都不想地回答道:“你既然觉得不吐不快,那就别吐了。”
  “免得你说出来不好听,我怼你你还不高兴,伤了和气。”
  这会儿她是真心的烦躁,没有功夫搭理这个海荣天,也因此脾气没好到哪里去。
  海荣天有些无语,就他那直脾气,这要是换在以前这般怼他,他肯定要生气。
  现在,他还真不敢生气,因为玫瑰是他的亲家,
  儿媳妇还没回来,那一大家子的人哪一个不是向着玫瑰的?
  再说,亲家的这个身份也让他不得不收着点脾气。
  深吸了一口气,他压抑着怒气,还是低声道:
  “闺女至今都没有找到,你们为什么不找了,反而全心全意地对这个小孩子好?”
  “还给她起了相同的名字,姜绾回来要是知道了,得多伤心。”
  玫瑰倒是有些意外,她诧异地看向海荣天,狐疑地问道:“你这是在替我闺女抱不平吗?”
  海荣天急忙说:“我也是为了你好。”
  “我是担心姜绾回来,知道真相后会伤心难过。”
  他是真的替自己儿媳妇抱不平,虽说姜绾的脾气他有些不赞同,一开始也不稀罕这个儿媳妇,
  可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下来,海荣天也不得不承认,儿媳妇的确是一个很优秀的人。
  他甚至觉得自家儿子配不上儿媳妇,只是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使大劲只是对儿媳妇说了一句对不起,其他的话便说不出口了。
  现在看到玫瑰和高翔根本没把儿媳妇放在心上,人都丢了,他们却连找都不找,
  不闻不问地,反而对一个陌生的孩子好,这让他有些不能接受。
  玫瑰原本应该生气的,听到海荣天的话,反而笑了。
  她忽然逼近一些,问:
  “老海呀,我问你一句话,如果说有一个机会能让你儿媳妇回来。”
  “但是代价是拿你所有的信仰来交换,你可愿意?”
  海荣天愣怔了,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玫瑰默了默道:“这样说吧,如果说用你的死换我女儿归来,你是否乐意?”
  海荣天想都不想地说道:“我当然愿意。”
  玫瑰有些不解,狐疑地问道:“为什么?”
  “你不是不喜欢我女儿吗?现在她不在这儿,甚至以后都回不来,你难道不高兴吗?”
  “为何你还愿意用自己的命去替换她的?”
  海荣天苦笑,他低声道:“我这条命就是她救回来的。”
  “如果换成其他人,器官移植之后一般只有5年的寿命,可是因为她帮我找到了特效药,如今已经过去了8年,我依然还活着,而且生龙活虎的。”
  “这款特效药,我现在也不需要吃了。”
  “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再活上七八年都没问题。”
  “我最应该感谢的不就是她吗?”
  “如果说有一个机会能把她换回来,而代价是要了我的命,那我也是心甘情愿的,这都是我欠她的。”
  玫瑰沉默了。
  犹豫了一会儿,她又问道:“如果没有我女儿给你找药救了你这回事儿,你是否愿意?”
  海荣天沉默片刻,脑子里想着这个问题的可能性。
  好一会儿后,他轻声道:“我想我是愿意的。”
  玫瑰不解,海荣天说:
  “我欠了我儿子的。”
  “我的小儿子没在我身边长过几天,虽说这些年他妈妈帮着带孩子,但这也是顺理成章的。”
  “如果不是海景在香江那边,他妈妈也会带他们的孩子。”
  “这不能抵掉对我儿子缺失的十几年的父爱。”
  “如果我亏欠了小儿子的,用我一条命换给一个爱他的女人,和他一辈子的幸福,我也是愿意了,就当做是补偿好了。”
  玫瑰有些无语,她想补偿这个,想补偿那一个,就从来没有想过这些补偿对方是否想要。
  这一次玫瑰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海荣天见状还以为对方被自己打动了,他继续劝说道:
  “姜绾虽然有很多毛病,但她是个勇往直前的女人。”
  “而且她有很多的优点,这些优点都是我佩服的地方。”
  “如果能用我的命换她回来,我愿意,所以你告诉我,姜绾在哪里。”
  玫瑰的心情有些复杂,她的目光晃了晃,冷着声音说道:
  “我不知道她在哪,她已经失踪几年了,我们不是没有找过,我们找过,只是没有任何消息。”
  “所以我女儿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也不需要你管。”
  说完转头出去了。
  海荣天欲言又止,还想要再说什么,也想追出去。
  只是看到病床上昏睡的小姜绾,他终究是没有迈步离开。
  屋子里已经没人了。
  要是连他也走了,再出点儿什么事儿怎么办?
  让玫瑰和海荣天都没有想到的是,乔连成这一次真的有了作用,
  他冲出去找人,一个多小时之后回来了,
  还真就把人给逮回来了。
  这的确是一个男子,身高大约1米55左右,因为比较瘦弱,所以看上去像个女子。
  乔连成把他带过来,指着他的鞋子和手腕,问玫瑰:
  “你看看是不是你见到的那个人?”
  玫瑰凑过来看一眼,道:“是,就是他。”
  因为她记得很清楚。
  那个人的手上有很多伤痕,大大小小不一,其中有一道在虎口处,那个伤痕的形状有些像月牙。
  和面前这个男人如出一辙。
  再加上他的鞋子,就更加好辨认了。
  玫瑰道:“你怎么会找到他?”
  “都已经耽误了那么长时间,而且茫茫人海的,怎么就找到了呢?”
  乔连成说:“那还不简单,但凡是干了坏事的人,尤其是在以为自己得手后,总会回来看看情况。”
  “何况他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得手,必然不会离得太远。”
  “你告诉我这些特色后,他自己也认为自己的伪装特别好,以为脱掉了身上的白大衣,谁会认出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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