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舍 > 修真小说 > 教主请饶命 > 第十章 吃饭是头等大事
  赢贞伫立在峰顶,望着蒋瑛三人离开的方向。

  很奇怪,就在刚才,他脑海中的洞府里,忽然飞进来三点像是萤火虫一样的微光,在围绕着莲灯转了几圈后,直接飞入了灯内,

  而一直暗淡着的莲灯竟然被亮了,虽然那点亮光看起来非常微弱,但这番变化却让赢贞兴奋了。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这三点微光是否代表蒋瑛他们三人?’

  ‘问题又是出在什么地方呢?’

  赢贞苦思冥想,

  ‘杀人会导致卷轴损毁,而放走蒋瑛他们却收获点亮莲灯的微光?’

  ‘不对,蒋瑛她们是被人追杀,自己突然出现使得凶手遁走,也就是说,自己是救了她们的命?’

  一定是这样,那点亮莲灯后会有什么作用呢?

  想到这里,赢贞的思绪似乎又遇到了一堵墙,

  ‘唉~想不通想不透,还是慢慢来吧,反正着急也没用。’

  赢贞现在的心情非常好,他觉得卷轴和莲灯的这样的设定,还是很不错的,救人一命可以点亮莲灯,杀人会损毁卷轴,这简直就是满满的正能量。

  话说,既然那个神秘人在追杀蒋瑛她们,那么其他人呢?其他人是否也是他的目标?

  好奇之下,也为多增几点微光,赢贞决定四处搜寻一下幸存者,反正那个神秘人好像还挺忌惮自己的。

  沿路上,赢贞陆陆续续发现了几十具尸体,都是在峰顶上见过的那些人,几乎全部都是伤在后背,像是被什么东西直接击穿身体而亡,

  ‘那个神秘人到底是什么来历呢?’

  赢贞放开意识,方圆五十丈之内的动静都逃不出他的耳朵,却没有感应到有一丝生人的气息。

  ‘看来这里已经没有活人了,’

  想了想,赢贞还是决定缀上蒋瑛她们,万一那神秘人再追山她们,把她们杀了,自己的这三点微光会不会又消失呢?

  ‘呃......应该不会把?’

  保险起见,赢贞还是朝着南边,展开身法飞掠而去。

  ……

  雨停了,

  但浓浓的雨雾还是没有一点要消散的迹象,天空上灰蒙蒙一片,就好像随时还会再下雨一样。

  山脚下,一条清澈的小溪,从一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庄蜿蜒流过。

  一座拱形石桥横跨溪上,赢贞如今就站在这座石桥上,他跟了蒋瑛她们很久,确定没有人在跟踪她们后,这才停了下来。

  天地间水汽氤氲,呼吸着湿润的空气,赢贞只觉神清气爽,就是有点凉。

  体内的真气可以为他提供一定的御寒效果,但若说是彻底不畏寒,那是不可能的,他身上又没长毛,

  赢贞在石桥上已经呆了足有一个多时辰,主要是因为他到达村子的时候天还没亮,村中百姓还在酣睡,他不好意思打扰。

  这也是他这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才会拥有的礼貌。

  不过还好,随着清晨的到来,赢贞逐渐沉浸在周围这美的不可方物的景色中。

  云雾像是游龙过境,在山间滚滚流过,溪水哗啦啦的清脆声响使人内心一片宁静,耕牛拴在田间,村中偶有犬吠声传来。

  ‘太美了~这田园风光宛如仙境,怪不得古时的画家都喜欢画山水呢?那画的不是画,是意境啊~’

  随着鸡鸣声此起彼伏,

  天色大亮,

  陆陆续续的,村子里开始有村民出来劳作,或许是因为空气中水气太浓,人们头上都带着斗笠,身披蓑衣。

  赢贞下了桥,用正常的速度在乡间小路行走着,路遇一位出门劳作的村民,他赶忙凑了过去,先是揖手,算是打招呼的礼节,

  “大叔你好。”

  那村民先是一愣,随后好奇的打量了一番赢贞,见对方穿着不俗,人又俊雅有礼,是个挺精神的小伙子,

  “小哥是来收茶的吗?”

  “收茶?不不不,”赢贞笑呵呵的摆了摆手,“大叔,我只是偶然路过咱们村子,出门仓促,没有备足干粮,这才想要进村,看看能不能购点食物以做充饥。”

  那村民一听这位公子哥竟然是来找吃的,哑然失笑间热情的说道:

  “我出门时,家里的稠粥还有剩余,小哥要是不嫌弃,就随我来吧。”

  “怎会嫌弃,早晨吃粥最为清淡可口了。”

  赢贞笑呵呵的随这位村民一起向他家中走去,

  沿路攀谈几句才知道,这位中年大叔叫李正,他们这个村子叫李村,只因村里大多数都姓李,许多户村民之间多少都扯着点亲戚关系。

  因为村子太很小,所以并未设立村正,只有几十户农家,靠着种植茶叶为生计。

  听李正说,他们村子气候特殊,一年有大半时间都在下雨,雨水充足极为适合茶树生长,而且他们这里产的茶,是县城里的那些贵人们最喜欢的,名为「雾隐葵峰」。

  ......

  刚到李正家,他的媳妇就迎了出来,好奇的看了赢贞一眼,向丈夫问明缘由之后,便热情的返回屋内去张罗。

  屋子里,赢贞坐在一只小板凳上,身前是一张方桌,

  淡黄色的米粥还热乎着,赢贞看的出这是糙米,米上的谷壳都未剥离干净,也是,古代的人们靠的是石碾来加工谷物,确实做不到那么精细。

  而且他觉得,寻常百姓能吃上糙米,就已经很不错了。

  李正给他端来一叠自家腌制的咸菜,清脆可口,

  也许是饿急了,赢贞用筷子大口大口的扒拉着粥,就着咸菜,吃的很香,虽然有些拉嗓子。

  他也不客气,反正自己又不是不给钱,索性直接把锅里的剩粥全解决掉了。

  他吃的越多,越香,

  李正和他媳妇脸上的笑意就越浓,

  狼吞虎咽的吃相,就是对主人招待的最高敬意。

  赢贞放下碗筷,用手擦了擦嘴,从怀里拿出一粒碎银,放在桌上,

  “多谢李叔了。”

  李正和她媳妇呆愣愣的看着桌上的银子,

  “小哥这是干什么?这……这是给我的?”

  “是啊,这是饭钱。”

  李正这时展现出了乡民淳朴的一面,连忙摆了摆手,

  “小哥不必这样,只是几碗粥而已,你就是在我这吃一年,也值不了这些银子,你还是快收起来吧。”

  赢贞当然也知道一粒碎银付几碗粥钱确实太特么奢侈,可这是自己身上最小的零钱了。

  “叔,你就收起来吧,”

  “不不不......”

  推搡几次,李正坚决不收,赢贞也拗不过他,无奈只好将银子收了起来。

  “李叔,离咱们村子最近的郡县在哪个方向?”

  “嗯?你不知道吗?咱们村子南边有条下山小路,不出五里,就是安平县了。”

  “安平县?”

  赢贞总觉得这个安平县有点熟悉,好像在哪听到过。

  ‘嗯?这不是那位灵枢以下无敌手岳伯涛的铁拳门所在吗?‘

  ‘哈,这岳伯涛,东、北、西三面都说了,唯独漏了他所在的南面,这老小子,狡猾的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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